

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执法检查小组到我城区开展《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真听取我城区贯彻落实《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工作汇报及城区各职能部门、人大代表、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意见建议,并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五大队和恒泰丽园小区实地检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落实情况。
自《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城区认真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我城区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严抓电动自行车通行执法管理。目前,全城区累计登记电动自行车158866辆,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802起。城区新建道路均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建成道路根据实际情况,做到非机动车道“应划尽划”;新建住宅小区均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集中充电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结合实际情况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集中充电等配套设施。



检查组希望武鸣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宣传教育,加强政府部门执法培训;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突出协调联动,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整体效能;创新机制,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创新,确保《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取得更好的效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来源于:武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