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武鸣区首张同居关系人身保护令正式发出。在收到被家暴女子申请后,武鸣区法院主动出击,联合妇联、司法所和村委等多次实地走访,了解案情、收集证据,72小时内为该女子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到派出所调取当事人报警记录
“法官,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虽然我和华某不是夫妻,但听说人身保护令也保护同居关系中家暴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希望能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让我可以远离家庭暴力!”被家暴女子陆某回想起华某曾经对她实施的家庭暴力,身体还是因恐惧而颤抖不已。
据了解,华某与居住在武鸣区的陆某恋爱交往两年多。今年7月,由于双方发生矛盾,陆某提出分手,但华某仍然纠缠不清。期间,华某不仅多次短信骚扰、跟踪陆某,还夺取其手机,甚至闯入陆某家中暴力拉扯、以死相逼,导致陆某三次报警。为此,陆某身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遂于9月7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希望寻求法律帮助。
武鸣区法院立即联合多部门主动走访调查,到派出所调取陆某的报警记录,结合证据材料认定家暴情形,并及时向陆某释明应采取何种途径维护自身权利、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等,支持陆某维权。
△法官到妇联收集相关家暴信息,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补强证据。
当天,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不仅送达给陆某和华某本人,也函告或抄送妇联、陆某居住地派出所及村委会,明确禁止华某威胁、骚扰、跟踪陆某,借助联动部门的力量监督华某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共同为受暴力威胁的陆某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法院、妇联、司法所、村委会共同与当事人了解情况
△当事人陆某签收人身保护令
该案为武鸣区法院自《民法典》颁布后,受理的首件因男女恋爱关系同居期间所引发的家庭暴力而申请的维权案件。今后,武鸣区法院将继续全面落实《民法典》立法精神,深入推进反家暴工作机制纵深发展、横向联动,加强普法宣传、走访调查、及时干预、定期回访等措施,同时提升与反家暴工作部门联动的流畅性和效率,用“情与法”保护家暴受害者。
信息来源:武鸣法院